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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:及时在省级招办及烟台大学的网站上公布。
十三、收费标准:严格按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“山东省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”收费。
十四、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: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“烟台大学”,证书种类为“本科”和“专科”。
十五、奖学金:
1、新生入学奖:
(1)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十名者,免交四年学费。
(2)获全国高中数、理、化竞赛前三名或高考成绩位于全省前100名,奖励2000元;高考成绩位于全省101—300名之间者,奖励1000元。
(3)第一志愿录取,按高考成绩,理科前30名、文科前20名者,各奖300元。
2、学年奖学金:
(1)国家奖学金:4000元
(2)省政府奖学金:3000元
(3)学校奖学金:每人一年最高金额为3000元,奖学金享受面达40%。
(4)学校还设立“于维纮纪念奖学金”、“张敬塘纪念奖学金”,每人奖励100美元;“洪都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”,每人奖励4000元;“张敏之纪念奖学金”,每人奖励500元。
(5)法学、人文、机电、建筑、土木、计算机、海洋等院系还设有院系奖学金。
十六、贫困学生扶助措施:学校设立了“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特困生减免学费、阳光助学、贫困生生活补贴”等方式的扶贫助学措施,以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十七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0535-6902653
联系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
邮 编:264005
E_mail:ytuzsb@ytu.edu.cn
网 址:http://jwc.ytu.edu.cn/zb/
烟台大学
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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